去年下半年以来,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消费券似乎一夜之间成为了一个热门的名词,越来越多的消费券纷纷面世。不但种类越来越多,连消费券印发者的类别也越来越多。消费券的发放,能否起到刺激消费、拉动内需的作用,逐渐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苏宁重庆引爆消费券大战
2月12日,重庆苏宁发布消息,仿效成都、杭州、东莞等地政府给市民发放消费券的做法,以实名制方式向市民发放电器消费券8000万元,市民可在规定时间内,用消费券到重庆苏宁指定门店购买家电,并可享受最高800元抵扣优惠。
一石激起千层浪。仅仅过了一周,重百、新世纪、商社电器三大商场就同时宣布,集体发放1亿元消费券让市民免费领取,每张券的金额为1000元。
“我们总共要发10万张,总金额相当于1亿元。” 商社电器有关负责人说,发消费券是为了鼓励市民消费。
三大商场负责人同时提醒,这种消费券只能购买电器和橱柜,不能用来买服装、化妆品等百货商品。
无论是单张金额还是使用期限,三大本土商场的操作手法都与苏宁暗中较起了劲。比如苏宁发放的消费券使用期限是从2月28日起,三大商场则提前了1周时间;苏宁发放的单张消费券金额是800元,三大商场则提高到了1000元;苏宁的券只能在苏宁旗下的重庆门店使用,而这次三大商场发放的消费券在全市商社电器、重百、新世纪40个商场都可使用。
此外,这次三大商场对市民设立的门槛也更低。“像彩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等常用电器,最高可以抵用300元,最低也能抵100元现金,如果在部分商场购买橱柜,最高甚至可以直接抵1000元。”重百电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就在大家以为家电巨头间的消费券大战已经平息时,3月8日,重庆苏宁再次宣布将向市民发放3000万“七彩优惠券”,以拉动家电消费。此次的“七彩消费券”,可以在成交价基础上冲抵相应的现金,消费者可先比价,再砍价,后用券。
虽说身陷消费券的激斗中,但重庆苏宁却“乐在其中”。据重庆苏宁总经理侯恩龙介绍,从2月28日至3月8日,9天时间,重庆苏宁的10万张消费券被市民一抢而空。据统计,仅2月28日和3月1日两天苏宁29店接受消费券抵扣金额近300万元,拉动消费约3000万。而记者在重庆商社方面获悉,商社在此次发放消费券中也收获颇丰,拉动消费也有数千万。
变着法儿促销
对于这股愈演愈烈的消费券热潮,市场上也逐渐出现了质疑的声音。许多业内人士都认为这只是商家一种变相的促销手段,消费券其实就是商家返券的一种形式,这种促销方式早已经在百货、超市等行业作为一种常用的促销手段,现在类似的这种方式并不“新鲜”,只不过在名词上“时髦”了一点。
记者在各商场的走访中同样注意到,虽然重庆这几家商场印发的“消费券”是白送,但它们在使用方式上都进行了严格限制,
虽然有的每张消费券面额总计达到800元,但券面上又细分为50元、100元等数张分券。消费者购买电器时,每件电器只能使用其中1张分券,比如买彩电抵用其中的100元分券,买微波炉抵用其中的50元分券……如此一来,买8件家电的市民,才有望把消费券800元的总面额享受完,而买一件电器最高可抵扣金额只有100元。
有关人士就告诉记者,商家的行为与政府发放消费券有很大区别,主要是有使用门槛,一件家电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基本上消费者都得另外补钱才能买到,最终刺激消费者的二次购物。该人士还指出,免费领取消费券虽然听起来很诱人,但实际只有10%左右的优惠,同时怀疑商家会不会先涨价,再用消费券来冲抵。
而一些家电企业的负责人也向记者表示,目前商家发放的消费券不能等同于政府部门针对低收入阶层发放的消费券,事实上,商家只是借用了消费券的概念,换了个名头而已,和政府部门发放真正意义上的消费券是不同的。
从此次商家发放消费券的金额来看,消费券实则是将各种商品的优惠额组合在一起的总额,看似面值很大,但是对于购买一两件商品,特别是购买价值总额较高的家电产品的顾客来说没什么实际意义。因为只有极少数的消费券会“券尽其用”,大幅的套券优惠就成了商家的促销手段。
另外,商家发放的定品种、定地点、定时间使用的“有条件”的消费券,主要是为带动某一行业或某种商品的销售,因为是定向使用、限额使用、定地点定时间使用,企业将会采取变相涨价、虚假打折等行为。
真正的消费券应由公众自行选择如何消费、消费什么,而没有任何限制,或者直接将消费券转变为价格的让利。
政府目前不会发放消费券
“重庆目前有几家零售商场和房产公司在发放消费券,这是企业行为,不是真正的消费券。企业行为只要不搞恶性竞争,政府就不管。但市政府目前不会发放消费券。”面对消费券的话题,****代表、市发改委主任杨庆育在参加****十一届二次会议时,抛出了自己的观点。
杨庆育谈到,“消费券有两种,一种是政府出钱发放消费券,一种是企业促进消费发放消费券。后一种其实就是变相打折。政府拉动内需,只要财力允许,是可以发放消费券的。但重庆市政府不计划发放消费券,我也反对发放普惠制的消费券。”
“我一个月的收入是6000块钱左右,一些低收入人群月收入可能只有500—600元。300元消费券对于月收入只有600元的老百姓来说肯定比我更有用。”
“我认为,政府不应该发放这种统一划分的、每人多少钱的消费券,而如果每个人得到的钱不一样,又不公平。政府要考虑的是更深层次、更长远的问题,而不是刺激一时的消费。”
杨庆育认为。
杨庆育表示,消费券的发放主体,应该是没有限制的,不管是政府,还是非政府,都可以发放消费券,这是首先需要肯定的事情。但如果使用消费券必须“配套”更多的钱才能花出去,这就不是消费券,而是商业促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