际掺假不认3年辗转3家法院,老王最终讨来说法赢了官司,却遭遇商家“躲猫猫”。记者联系工商,再探民宅内的公司。老王迈着蹒跚的步伐,开始踏上一条艰辛的维权路。
记者见证
一天维权历程
老王坚持“讨伐”的对象是一家名为“武汉舒适·康福特”的橱柜制造企业。3年来,老王踏遍这家企业的公司、工厂、门面,接连求助过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武昌区人民法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但始终没有得到应有补偿。19日,记者陪同老王走过了一天的维权路。
上午10时许,记者陪同老王前往小东门宜家广场“舒适·康福特”专卖店。一进门后老王便客气地与店长、员工打招呼,因为老王多次来过,大家显然已经熟识。但当老王提出自己的几年前订做橱柜遭欺诈一事时,双方和谐的气氛顿时化为乌有。店长只说要找一位营销经理。老王打通电话说出事因,经理当即说自己在黄石出差,目前没空处理此事。老王询问店内员工,他们公司在何处办公,他要去公司找负责人。几名员工则异口同声表示,他们只在店里上班,不知道公司在哪里。但记者在店内名片盒上发现,该公司地址位于武昌公平路14号路公安小区5栋1单元503室。老王又拄着拐棍赶到这家公司。一进门,老王问那位营销经理在哪里,一名员工不假思索地回答:“他现在白沙洲工厂里!”
虽然营销经理“躲猫猫”,但眼尖的老王很快在一间大办公室里发现了该公司总经理胡某。因为橱柜的事,两人已经交锋多次。记者陪同老王进屋说出事由,胡某当即要求和老王先单独谈谈。几分钟后两人的谈话在不愉快的争执中结束。老王质问胡某:“法院判决你们赔偿两万元,你们为什么不执行!”胡某则表示:“这个判决结果让我不舒服!”记者表示,你可以选择上诉。胡某当即吼道:“我不用你给我做普法宣传!”他随后表示,自己现已另外注册了公司,现在公司已经不叫“武汉舒适·康福特”。赔偿老王的义务他已经不需要承担。最后他还说:“事情就这么办了,你们要是有本事,可以让我赔20万!”
老王无奈地对记者说:“都是同一帮人,卖同样的东西,只是公司换了块牌子,怎么就害得我索赔无门?”
实际掺假不认
承诺“假一罚千”
事情源自2006年6月。当时老王装修新居,在武汉舒适·康福特公司订购了一套整体橱柜、浴室柜,总价8330元。按合同约定,柜体板材选用河北赛博E1级防潮板。在该公司广告上郑重承诺:假一罚千!
当整套柜体安装完毕后,老王发现这套橱柜味道刺鼻。他请来业内人士查看,橱柜上所用的板材并非河北赛博E1级防潮板。老王遂找武汉舒适康福特工贸有限公司理论,对方坚称这就是赛博板材。老王从橱柜上拆下两块板材,寄到河北金赛博有限公司鉴定。经鉴定,该板材绝非该公司及品牌合作厂家生产的E1级防潮板。拿到鉴定报告后,老王再次找到“舒适·康福特”***。不料舒适康福特公司仍以为老王被蒙在鼓里,拿出一份河北金赛博公司在国家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赛博板材质量合格。忍无可忍的老王当即拿出河北厂家鉴定报告,指责“舒适·康福特”偷梁换柱。在事实面前,“舒适·康福特”终于承认,自己制作橱柜时“使用了同价位的其他板材”。老王当即提出重新制作橱柜,但厂家却予以拒绝。
老王拿出“舒适·康福特”公司“假一罚千”的广告来,对方仍然没有赔偿的意思。老王无奈表示:“当初承诺‘假一罚千\’,现在掺了假不仅不认,甚至连重新更换橱柜也不干!”
3年辗转3家法院
老王最终讨来说法
当年经工商部门调解无效后,王智明开始走上漫长的诉讼之路。2006年11月,老王向东西湖法院提交诉状,要求“舒适·康福特”橱柜双倍赔偿。但这起官司从开始就打得很不顺利。因为老王在诉状**对方公司写成“武汉市舒适康福特工贸有限公司”,而对方辩称自己是“武汉舒适康福特工贸有限公司”。因为这个“市”字,对方始终称自己不是被告。法官数次调解,但对方紧紧揪住“市”字不放。双方纠缠至2007年4月,东西湖法院以名称错误为由驳回老王的起诉。老王随即重新在东西湖区人民法院起诉“武汉舒适康福特工贸有限公司”。然而,这场官司拖了半年仍无结果。老王觉得这样不是办法,决定改换法院再次起诉。
随后,老王向“舒适·康福特”公司工商登记所在地的武昌区法院提起诉讼。一个月后,武昌法院很快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未按合同约定使用河北赛博E1级防潮板,且使用之柜体材料未经原告同意构成欺诈行为,根据消法、合同法有关规定,向原告支付双倍赔偿款16660元。“舒适·康福特”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至武汉市中院。2008年6月,武汉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赢了官司
却遭遇商家“躲猫猫”
拿到终审判决书,老王以为事情总算尘埃落定。然而“舒适·康福特”公司却迟迟不肯赔付。2008年7月,老王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当即冻结了“舒适·康福特”公司的一个账户,发现这家注册资金上百万的公司,现在账面上仅有余额5058元。“为了避免赔付我这1万多元,‘舒适·康福特\’难到宁肯改头换面?”老王实在不敢相信自己的猜测。但事实很快让他清醒过来。
就在执行余下的1万多元款项时,法官根据“舒适康福特”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其地址为武昌中山路388号,这正是两审判决书上的被告住所地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然而,法官找到中山路388号时公司已经搬迁,且不知搬往何处。
“舒适康福特”公司在武汉徐东、宜家等卖场均设有专卖店,老王以消费者身份前往,对方则表示属于“舒适康福特”。一旦法官来调查,对方则连称自己只是承包单位,根本不晓得公司的事。老王在该公司宣传单上看到,公司厂址位于武昌白沙洲长征工业园特1号。当法官将强制执行通知书送达后,对方却在2天后退回来,称自己是武汉华赛公司,并非舒适康福特公司,系门卫错误签收。而老王前往白沙洲时,却见到不少“老面孔”,对方也承认,华赛实际上只是公司代理的一个品牌。可一旦法官前往,对方却又不承认自己是“舒适康福特”。
今年元旦过后,“舒适康福特”公司负责人主动找到武昌区法院,表示愿意执行判决,此后却又没了消息。当老王和法官赶去要求执行时,对方表示自己已经换了牌子,仿佛“舒适康福特”已于一夜之间人间蒸发。遭遇“舒适康福特”的“躲猫猫”把戏,老王有苦说不出。更令他忧虑的是,武昌区法院执行局当事法官告诉他,如果再找不到“舒适康福特”,就将在一周之内终止执行。因为时间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