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同质同期等会展业存在的无序竞争问题,早在去年,广州市法制办就会同市经贸委、市***、市外经贸局和市协作办等单位组成立法小组,起草了《广州市展会管理条例(草案)》。“近年来,广州境外参展商参展面积萎缩、参会人员下降。2007年和2008年与上年相比,境外参展商参展面积分别下降2.38%和12.88%,参会人员分别下降29.66%和12.35%。”参与本次政协建议案调研的中国商业联合会会展联盟副**、全国会展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马娅说:“从该建议案所提到的观点我们不难发现,看一个城市会展业的实力及水平,就是要看它有多少个上规模的名牌大展和国际展。”目前,该草案已经市政府第13届10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提交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中涉及同质展时间间隔问题引发业界争议。
“哪有同质展可以相隔15天开展的?‘前15后15’无疑将傍展行为合法化,是行业大笑话,这必将逼死广州会展业。”会展企业争相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下发的《征求意见书》上提出自己的忧虑。
广州“同期同质展”占比16%
“宠物展”被山寨展逼到走投无路,四处求救;免费大巴开到“广告展”门口大肆揽客;五星级酒店变身整形院,傍展“美博会”……“重复办展”已成为广州市展会市场目前存在的最突出问题。
近两年广州市工商部门的展销会登记数据统计表明,2008年全市共举办展会162个,其中“同期同质展”11宗,涉及安防、茶、动漫、美容美发、汽车、消费品、药品、医疗器械9种类型的26个展会;2009年1月至7月,全市共举办展会86个,其中“同期同质展”6宗,涉及保健品、电力设备、烘焙、美容美发、汽车、汽车用品6种类型的14个展会,约占总办展数量的16%,间隔期均在一个月之内(含一个月)。
“广州市展会参展商品类别较为集中,展馆也集中在琶洲一带,因此,重复办展现象时有发生,或者地点相邻,或者名称雷同,或者举办时间相近甚至同天,不但使参展商和采购商产生混淆,也扰乱了展会市场秩序,影响了广州市展会声誉。””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吴明场坦言,由于展会的时间性十分突出,为避免恶性竞争和培育广州市展会市场健康发展,特别在《广州市展会管理条例(草案)》中规定了同质展的间隔期制度——举办内容、名称相同或者相类似的展会,前后间隔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天。
“前15后15” 展企联名喊不妥
“规定同质展会时间间隔‘前15后15’欠妥,甚至会成为\‘同质同期展会’合法化的依据!”广州市信亚展览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唐涛认为,广州市于1998年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广州市举办展销会管理条例》施行10多年,内容已远远落后于形势的发展,不利于我市展会市场的有序发展。制定新的《广州市展会管理条例》对于完善展会管理制度,填补法律空白都具有重要意义,但部分条款还有待商榷。
“先不说在会展业发达的德国,其要求同质展会召开时间前后相距必须超过三个月,甚至为半年。只说在我国的上海、青岛、大连、北京等会展业发达的城市,举办内容、名称相同或者相类似的展会,前后间隔时间不少于三个月,已经成为行业自律,这对当地会展业发展是有效的支撑。我们认为,‘重复办展\’实质是一种资源浪费,必然导致恶性竞争,因此强烈要求‘同期同质展\’间隔时间应不短于二个月或三个月,而不是15天。”
事实上,唐涛的观点代表了业界的心声,信息时报记者在采访过程中获悉,有办展企业甚至联名撰写《广州会展条例将为会展市场添乱,名牌大展死期将至》一文,向市人大诉说自己对《广州市展会管理条例(草案)》的看法,力主“同质展”展期间隔延长至二个月或三个月。此外,记者也了解到,国内外会展发达城市主要采取三种模式:一是禁止同期同质展在同城举行,二是禁止会外会,三是设置一定的间隔期。
政协调研
广州展览业总体水平还不高
据了解,去年广州市政协经济委曾在调研基础上,提出了《政协广州市委员会**会议关于我市会展业服务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的建议案》。该建议案认为,广州展览业总体水平还不高。其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大型展览不多。除“广交会”外,广州市在国内有影响力的知名大型展览数量偏少,与上海相比有一定差距,与深圳相比优势也不突出。值得注意的是,2009年商务部内贸领域引导支持的26个展览竟然无一在广州举办。
二是展览国际化水平较低。广州市获得国际展览协会(UFI)认证的展览会仅有3个,而上海有21个,北京有18个,深圳也有10个。国际展会比例也偏低,与北京、上海的差距较大。以2007年为例,当年北京国际展数量196个,占展会总数64%;上海国际展数量309个,占展会总数60%;广州国际展数量83个,仅占展会总数的40%。
三是知名展览企业不多。广州市缺少大型、知名的会展龙头企业,除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外,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实力不强,与上海展览企业差距较大。由于广州展览企业规模小,举办知名大型展览、招商招展和承担风险的能力不强,在国内的市场号召力、影响力和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