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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总是修不好 原是旧配件在“扰民”
2008-11-15  稿件来源:无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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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维修使用了旧配件,导致三番五次修不好,逐渐成“扰民”现象。10月27日,记者从无锡市消委会获悉,今年以来家电重复维修投诉上升,其中因使用旧零配件而引发的投诉估计上升15%左右。

维修使用旧配件、维修质量无法保证现象多发生在家电三包期外。家住沁园新村的陈老太买的一台冰箱已五年多,前段时期出现异常响声,后来就不制冷了。陈老太在住处附近找了个维修人员上门维修,查出是压缩机坏了,要更换。陈老太就花了近300元给冰箱“换心”。没想到,用了两个多月,冰箱又发生了老毛病。陈老太女儿请来了该品牌家电维修人员,才发现是原先换的旧压缩机捣的鬼。

使用旧配件,不仅使消费者花费更多的精力和金钱,还会增加不安全因素。市家电维修协会人士则介绍,近几年来他们就遇到几起因使用旧配件而使家电燃烧的投诉。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维修使用旧配件已成家电维修业的“潜规则”。从事家电维修的高先生说,这种现象多发生在个体维修店,他们从二手家电贩子手中买来旧家电,将其中可用的零配件拆下来备用,其质量难以保证。记者暗访了人民路、学前路附近的几家个体家电维修店,店主多表示会使用旧零配件。而一些大商场及厂家定点维修部则表示不会使用旧配件。

 市消委会人士说,国家三包规定要求,企业在维修时“不得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不符的元器件和零配件”,并没有对配件的新旧作出规定。对于修理后产品质量,国家也只规定“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但显然,这一要求过低。业内人士认为,要健全有关检测机构,按旧配件质量状况明确其再次使用后的使用年限,并应尽快完善有关售后服务法规,明确使用于不同家电的旧配件的保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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