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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工商联学习贯彻新《劳动合同法》的通知
2008-01-15  稿件来源:重庆市橱柜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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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工商联、重庆市总商会关于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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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工商联、市直属商会、直属会员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自《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里程碑。《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于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意义

   《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为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了法律保障。各级工商联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履行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助手职能的高度,从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性。要遵循“在建立新型劳动关系的过程中,工商联既要维护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合法权益,又要与工会等人民团体密切配合,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的要求,把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二、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劳动合同法》工作

    各级工商联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劳动合同法》的内容。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在工商联会员企业中广泛宣传普及《劳动合同法》,使广大会员企业领会该法精神,掌握该法内容,理解该法要义,自觉遵守和执行。各区县(自治县)要把学习《劳动合同法》与已经开展的“关爱员工、实现双赢”活动和“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的评选工作结合起来,坚持“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的评选条件,使表彰活动成为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的有效途径之一。各区县(自治县)工商联要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刊物、板报、宣传栏、网络、显示屏等媒体,采取知识竞赛、问答、通讯等形式,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自觉依法履行职责,为《劳动合同法》贯彻落实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做好工作。

    三、切实推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

   《劳动合同法》在《劳动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义务,事关用人单位的经营管理和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其颁布实施对于企业规范用工制度、加强用工管理,实现劳动力资源的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提高就业的稳定性和就业质量,进而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工商联要引导广大会员企业高度重视《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认真学习解读《劳动合同法》,正确理解《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发展的有利方面,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建立企业劳动制度、完善企业用工管理,构建企业和谐的劳动关系,树立非公有制企业的良好社会形象,创造企业发展和劳动者受益的共赢局面。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为契机,与工商联年度创优评先等评选推荐工作结合起来,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四、加强组织领导

    工商联在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的过程中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向会员企业提出要求并进行具体指导,要注意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了解会员企业和劳动者的意见、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带有倾向性的问题。重要情况请及时向重庆市工商联报告。

重庆市工商联法律部

联 系 人:陈谋勇

 

联系电话:(023)67516252      E-mail:cqgsl@gslfl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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